摘要
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率偏低、定性不准确、没有独立的入罪标准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对上游犯罪范围的限制、主观要素认定的分歧,均削弱了洗钱罪的适用;立法和司法解释加剧了洗钱罪与赃物犯罪的竞合与混乱;重视打击上游犯罪、忽视洗钱罪独立的入罪标准,导致将数额较小的洗钱行为入罪。对此,建议在立法方面取消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限制;司法方面,通过具体构成要件严格区分洗钱罪与赃物犯罪的界限,并以实质违法性确立洗钱罪的入罪标准。
作者
栾莉
孙芊慧
Luan Li;Sun Qianhui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81-90,共10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