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在网络传播中的应用、风险与影响,传统网络内容治理思路已不适应智能传播时代的需要,亟待拓展新技术维度下的理念与实践创新。在治理目标层面,以推动负责任人工智能为中心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实现可解释、可信任、可负责的人工智能创作过程、媒介产品与传播效果。在治理范畴层面,基于不同技术应用层级划分网络空间治理的重点问题,侧重上游产业的媒体安全与算法透明,中游产业的平台治理与隐私保护,下游产业的媒体生产与用户行为。在治理要素层面,明确基础设施、模型开发、端口接入、媒体采用与用户操作等不同生产环节中的传播问题与规制难点,聚焦数据、算法、平台、媒体、用户五类主要治理要素及其互动关系。
出处
《中国编辑》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40-45,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