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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法院——弘扬“枫桥经验”广开解纷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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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绩溪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对接多元解纷力量,健全纠纷预防处置机制,深耕文明乡风沃土,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章立制,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今年2月,鲍某驾驶普通客车在上庄镇将骑电瓶车的胡某撞伤,胡某因伤势过重不幸去世。胡某家属要求鲍某赔偿各类损失共计90万元。可鲍某表示,家里已经债台高筑,只能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来到绩溪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3年第16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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