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而创新履职方式则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因此,有必要通过坚持能动履职、融合履职、协同履职,强基固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开放包容、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正向引导、健全完善激励机制,以实现检察工作履职方式现代化,更好发挥检察工作现代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17期10-13,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