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自组织是由村民自发组织的,区别于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的一种民间组织。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就必须重视和强化对农村自组织的引导,使其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正向的作用。河南省修武县小营村“党支部+自组织”的探索,不仅创新了农村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促进了农村自组织的全面发展,而且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应当学习和借鉴小营村的经验,重视和加强对农村自组织的引导和管理。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2023年第19期32-34,共3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