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成都有两个相邻的住宅小区,业主之间发生了大规模冲突。事情的起因是,十几年前,一家港资房企获得了这块土地的开发权,计划分四期投资建造住宅小区。后来完成了一期和二期的建造以及交付,再后来这家公司又被一家中资房企所收购,后者再冠以新的项目名称,继续开发了余下的土地。由于外资房企先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品质较高,中资房企为促进自己项目的销售,承诺自己后开发的部分与之前已经完成的两期实行互通,新的业主可以共享前两期的公共资源。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23年第19期50-51,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