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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家安全明确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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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欲将国家安全与商业秘密相结合,首先需在刑法理论内部为其寻得一席之地。侵犯商业秘密罪历来存在损害法益之争。本罪所保护的复杂法益应当包含三部分,即财产、秩序和国家安全。修正后的复杂法益说并非简单地在原先的复杂法益说中加一部分,而是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
作者 陈心哲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3年第7期158-158,共1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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