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修订草案)》革新了公司治理范式,公司治理目标和公司治理理念的迁移表明注重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是顺应现代公司治理的态势。而双重股权结构进一步分离了投票权和现金流量权,中小投资者决策性权利和经济性权利受到削弱,尚不完善的配套制度使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面临困境。发挥双重股权结构优势的关键在于确保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困境出路在于完善全过程约束机制以遏制特别表决权股东和大股东权利滥用,事前限制特别表决权股的投票权配置和行使范围,事中从日落条款、信息披露及独立董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事后强化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和完善诉讼救济制度。
出处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64-69,共6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OPEN UNIVERSITY
基金
2022年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民法典中政策入法及适用的类型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