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2022年1月,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对加强陆基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海水养殖业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经营管理粗放、长期无序发展、养殖尾水普遍缺乏处理、污染海洋环境等问题[1],同时由于养殖品种和方式的不同,尾水排放方式多样、排放频次不一、水质差别大、整治难度非常高,目前行业内还未出台明确的海水养殖尾水整治规范,也缺乏操作简单、投入较少、效果较好的治理技术方案。
出处
《水产养殖》
CAS
2023年第8期64-67,共4页
Journal of Aquaculture
基金
烟台市财政项目“烟台市海水养殖尾水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