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区分“以行为者为中心的约束”与“行为者中立”两种立场来探讨义务论与后果主义之间的优劣,是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以行为者为中心的约束认为道德规范对特定的个体行为者具有一种约束,这种约束要求特定行为者不能做某种行动,即便这种行动能够避免造成更大的侵犯。而行为者中立的立场则否认道德规范指向某个特定的行为者,并对其产生实际的约束作用。不少研究者认为义务论坚持以行为者为中心的约束,进而把康德伦理学划归以行为者为中心的义务论范畴。然而,卡根反对这种解读,他试图证明康德的普遍法则公式在规范层面支持行为者中立的立场,应当从中得出后果主义而非义务论的规范性结论。卡根的论证正确地指出了后果主义原则与普遍法则公式的相容性,却错误地否定了义务论原则与普遍法则公式的相容性。
出处
《哲学动态》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40-49,共10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康德的元伦理学思想研究”(编号21BZX1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