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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康研究伦理治理中值得关注的三种基本关系——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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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命健康领域的研究事关人类福祉,“伦理先行”是生物医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早在1964年,第18届世界医学协会联合大会就通过了生物医学伦理的“基本法”——《赫尔辛基宣言》,明确规定“医学研究必须遵守的伦理标准是:促进和确保对人类受试者的尊重,并保护他们的健康和权利”。2016年,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Council fo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of Medical Sciences, CIOMS)发布了《涉及人的健康相关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简称“CIOMS伦理准则”),把伦理规范从医学研究扩大到涉及人的健康相关研究。
作者 吴家睿
出处 《生命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557-560,共4页 Chinese Bulletin of Life Sciences
基金 中国科学院先导专项(XDB38000000) 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2022-XY-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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