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修订了《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19个检疫规程,制定了《马属动物屠宰检疫规程》《鹿屠宰检疫规程》《动物和动物产品补检规程》。现将上述检疫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3年第4期26-53,共28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