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例基本情况及评析B大学(乙方)和Y成果的研发团队代表(丙方)与A科技公司(甲方)就Y成果的系列发明专利的实施许可签订技术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鉴于条款鉴于乙方拥有Y成果的10项发明专利权,上述专利为职务发明专利(详细信息略);鉴于甲方属于某领域的企业,对乙方的专利技术有所了解,希望获得实施许可而实施上述专利技术;鉴于乙方科技工作人员,系Y成果10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愿意实施上述专利技术的产业化。
出处
《科技中国》
2023年第4期44-4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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