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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待岗一年多后,公司以“运营生产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一年多前的理由能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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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阅读提示受疫情影响,一些用人单位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对职工进行调岗、降薪、甚至解除劳动关系,以减少损失,其中不乏个别用人单位采取一些“方法”,恶意拉低赔偿系数,间接躲避法律义务。律师提醒,从用人单位长远利益考虑,建议依法履行劳动关系、依法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工资支付等问题;广大职工在遇到类似情形时,一定要注意留心备存解除劳动关系相应证据材料,以便为维权做准备。“韦律师,劳动仲裁裁决书上写明:公司应支付赔偿金等费用4.3万多元……非常感谢您的帮助,如果没有您的坚持,我可能不会得到这么好的结果。”
作者 赖志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兵团工运》 2023年第1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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