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对铝商品关税的主要调整是:(1)76011010 (按重量计含铝量在99.95%及以上的未锻轧非合金铝,即精铝)和76011090 (其他未锻轧非合金铝)之前0%和15%的暂定税率取消,执行30%的出口关税税率。(2)用精铝生产的铝合金(碱金属含量(Na K Ca)<10ppm,氢含量<0.12 mL/100g·Al的低碱精炼铝合金)未单列,取消之前0%的暂定关税.
出处
《铝加工》
CAS
2023年第1期17-17,共1页
Aluminium Fabr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