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文物保护制度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点,从概念的内涵外延到相关的管理规定一直延续最初的基于静态遗存的设计。相应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则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大运河虽然成功申报世界遗产,但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也暴露出我国文物保护制度在世界遗产框架下内涵外延、价值体系以及管理规定的不适应性。“文物”向“文化遗产”的演进有其必然的内在逻辑,更需要进行制度化的安排。系统的法律保障、多部门的共同管理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构成其基本的演进路径。
出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CSSCI
2023年第1期95-102,共8页
China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中国大运河的保护管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FGLB05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