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八大以后,长三角区域治理进入了全面对接与深度合作的新时代,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制度创新实践,将带有探索意义的当代中国区域治理从协同治理形态推向了共同治理形态。由此,长三角区域治理形成了差别治理、协同治理、共同治理共存的多样化区域治理模式,三者在区域性质、治理形态、基本原则、组织架构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并在服务要素、治理要素、发展要素方面形成了层层嵌套的关系。长三角区域治理共同体建设,主要表现为通过共同治理形态的建构,带动基于“发展—服务—秩序”的共赢生态格局的形成,以及由此构筑的由规划行动共识与跨域共建共治机制为核心,集创聚新优势、创建新平台、创新新体制、创造新动力于一身的区域发展“四新”模式。
作者
唐亚林
郝文强
Tang Yalin;Hao WenQiang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84-94,103,共12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代特大城市管理创新机制研究”(项目号:20JZD03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