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友善是在处理人际道德矛盾时所体现出来的对他者宽容、理解、尊重的自觉意识和乐于助人的精神与行动的道德现象的总和。友善作为自律性道德的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它本身就具有信念性。友善理念是基于友善对人安身立命意义的把握而产生的对友善的坚信与崇敬,并以此作为人际行为最高评价标准的强烈情感和持久行动的统一。友善理念的生成遵循着以下三重逻辑:在主体价值诉求层面,它是由功利到道义并实现义利融合;在心理构成层面,它是由情感自愿到理性自觉并实现情理交融;在社会效果层面,它是由他者受益到施善者得福并实现德福相互证成。友善能否内化为信念,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群体是否在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而其直接动力是社会建立合理的道德回报机制和个体养成敏感的道德回应习惯。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42-49,共8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20ZXC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