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是新《反垄断法》修订的亮点之一。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包含分类和分级,结合反垄断执法实践,可以解构出执法内容和执法权限两层含义。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级分类反垄断审查制度,充分释放地方优质执法资源,既能够提高反垄断监管的精准度,兼顾审查质量与效率,也有助于打通经济堵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该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始终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警惕竞争与管制混同,从原则、规则和机制三个维度构筑一套特性与共性平衡、中央与地方协同的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体系。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3年第1期46-50,共5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基金
孙晋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适应新时代市场监管需要的权力配置研究》(批准号20&ZD194)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