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都特别强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性,并指出“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强有力保障,可以提高当地人们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稳定增长,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这对农业经营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应立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农村资金流转,健全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创新经营服务体系。基于此,本文将针对巢湖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服务展开探讨,旨在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增长。
出处
《河北农机》
2022年第21期154-156,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