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07~2019年我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审计投入及两类代理冲突的视角,探讨审计师对具有杠杆操纵行为的上市公司提高审计定价的作用路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进行杠杆操纵的上市公司,审计师会增加审计投入,并考虑两类代理冲突激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而收取审计成本补偿和风险溢价补偿,最终提高对这类上市公司的审计定价。并且,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与现金流量权分离程度越高,其越有可能实施杠杆操纵等会计信息调整行为,从而导致审计师加大审计定价的提高程度。此外,审计师还可以通过获取更多的分析师研报信息,更加全面合理地识别和评估上市公司杠杆操纵行为带来的风险,从而降低审计定价的提高程度。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1期101-110,共10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风险承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AGL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