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中医药报》2022年8月24日讯:日前,江西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意见》提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等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提升中医医疗机构区域辐射力。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将其提供的“互联网+”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出处
《中医药管理杂志》
2022年第16期168-168,共1页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