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假诉讼行为自刑法规定为犯罪以来,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并有回落趋势。在发生的民事领域方面,虚构借款合同类案件频发,多以拒绝履行判决或阻碍法院执行为目的;在程序上,民事案件通常经过开庭审理,并取得事实认定有误的裁判结果;在民刑衔接方面,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的比例小且定罪率低。司法适用中,存在“部分篡改”行为的定性不统一、犯罪形态认定模糊、适用加重刑的标准过高、案件流程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这与立法可操作性欠缺、侦破难度高、司法理念等根源有关。应当厘清“部分篡改”与“无中生有”的内涵与界限,以事实为重点,综合把握入罪标准;本罪为结果犯,应区分具体情形确定个案既遂标准;对“情节严重”的把握需要结合结果要件;多方位畅通民刑衔接程序,优化案件流程管理。
作者
翟姝影
郝银钟
Zhai Shuying;Hao Yinzhong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29-41,共13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