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王朝国家的权力系统可以区分为朝廷与官府两个组成部分。前者以君主(皇帝)为中心,主要包括中央决策机构和军事机构,制造、代表并宣示王朝国家权力的正当性,通过军事征服、政治控制、经济剥夺等强制性手段,实现对其统治疆域内土地与人民的控制;后者则是王朝国家的管控、治理机构,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诸种政务机构,根据朝廷的授权,代表朝廷具体实施对其统治疆域内各种人群的治理,建立并维护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秩序,获取人力物力资源,并维持政权体系的运作。
出处
《社会科学文摘》
2022年第6期40-42,共3页
Social Sciences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