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完成了资本数字化转型,人类劳动及其形态的数字化转向加剧了数字剥削和数字劳工贫困等社会不平等现象,这是大数据时代资本至上性与人的主体性之间对立、生产逻辑与人的发展逻辑冲突的结果。数字劳动正义作为对数字劳动方式的正义追问和价值审视,其目的是通过对资本至上性的批判以维护与捍卫人们在数字劳动中的价值与尊严;而数字劳动正义觉解,则是对自由劳动的价值追求,以及劳动创造幸福的发展逻辑的彰显。面对大数据生发的正义困境,只有以马克思主义劳动本体论立场检视数字劳动异化及其根源,建构以分配正义、生产正义、体面劳动为核心的数字劳动正义原则,面向以人为本的数字劳动正义实践,才能化解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数字劳工与数字资本家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实现劳动正义觉解。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37-146,共10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2021C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