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来凤县土壤酸化问题,以土壤酸化调节剂为研究对象,分别进行了石灰改良效果试验和不同酸化调节剂对比试验。石灰改良效果试验表明在pH值4.68的酸化土壤中施用生石灰,施用量为200 kg/667 m^(2)的处理组效果最好,施用量为200 kg/667 m2的处理组经济效益最佳;不同酸化调节剂对比试验中,发现生石灰对改善土壤pH效果较为明显,有机肥和钙镁磷肥有一定的治理效果,过磷酸钙不能作为酸化调节剂。建议pH在5.5~6.0的土壤可不施用石灰,pH在4.5~5.5的土壤每667 m^(2)施150~200 kg的生石灰,pH在4.5以下的土壤每667 m^(2)施200~250 kg的生石灰。
出处
《南方农业》
2022年第14期1-3,16,共4页
South China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