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东盟绿色金融合作现状中国-东盟已形成稳定的环保合作机制。一是达成绿色低碳发展共识。为完成《巴黎协定》目标,中国和东盟相继提出低碳发展目标(见表1)。中国提出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二是建成国家层面的环保合作框架。2003年,中国和东盟启动环境政策对话。2007年,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成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并制定合作战略,此后,双方环保合作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出处
《银行家》
2022年第7期48-51,共4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