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双减”政策引发的房屋租赁纠纷能否视为情势变更? 以张某与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为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9年明29日,张某与谢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张某将其房屋的三楼租赁给谢某使用,约定租赁用途仅限于开办教育培训,租赁期限为10年;起始租金为每月1.4万余元,每两年在之前的基础上递增10%,租金按季度支付;未按时交纳租金的,需按每天200元的标准支付滞纳金。当天,谢某支付履约保证金1.5万元给张某。
作者 刘勇
出处 《中国审判》 2022年第10期74-75,共2页 China T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