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在新时代,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协商沟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各项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发展成为保费规模全球第二的保险大国,保险产品退保率与保险公司投诉量随着保费规模的提升也有所上升。在全行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时,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嗅到了“商机”,以“全额退保”“帮助消费者维权”等名义,引诱面临财务危机或风险管理意识较弱的保险消费者委托其进行“职业投诉”“代理退保”,通过策划、教唆、组织或代理消费者恶意投诉或举报金融机构,从中牟取高额非法利益。
出处
《上海保险》
2022年第5期37-43,共7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基金
四川省保险学会2021年度课题“保险职业投诉的社会治理研究”成果,课题编号为2021SCBX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