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批准加入《马拉喀什条约》是国家重视与加强残疾人权利保障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是我国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马拉喀什条约》生效后,其在国内的立法转化与制度实施是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重要一环。结合现行《著作权法》,其中第24条、第50条对有关阅读障碍者合理使用规则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但从条文衔接和配套措施来看,由于内容较为原则性,很多概念适用、制度机制均未提及,这就意味着在具体适用中难免会有掣肘之处。本文建议可通过一定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同时着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来回应当前的实务难题。
出处
《出版参考》
2022年第4期10-14,共5页
Publishing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