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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幼儿教师安全素养提升途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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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幼儿园的保教主体是3至6岁的幼儿,这一阶段的幼儿处于身心发展关键时期,且生活经验少、自我保护能力弱,特别需要幼儿教师的安全保护,这就对幼儿教师的安全素养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作者 王瑶
机构地区 上海外国语大学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22年第5期36-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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