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党中央对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的社会治理制度,注重依靠道德力量教化和约束民众行为、规范民间秩序。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道德伦理基础,是建立“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在当前乡村治理背景下,德治必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以此融入现代价值体系,规范乡村民间秩序,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的规则基础。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1期83-88,106,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的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CZKJ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