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测谎作为刑事侦查手段具有发现或者确定犯罪嫌疑人、排除无辜以及取得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作用。但由于测谎结果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因而测谎结果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刑事司法活动中应用测谎技术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是测谎结果并不是绝对可靠的,二是测谎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刑事司法活动中实施测谎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程序规程与基本要求,如保证测谎仪器的品质及良好运行、设立符合测谎要求的情境、测谎人员具备专业性和中立性、被测试人的身体状态符合测谎要求、被测试人同意对其实施测谎、禁止将测谎作为非法讯问的手段等。即使测谎结果今后作为证据使用,其证明力仍须经过“强诘问制”的严格检验,同时测谎结果适用于补强规则。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22年第2期94-99,共6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ZD19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GJ2021D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