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不同负荷等级用户对外部电源要求如下:(1)一级负荷应由35kV、20kV或10kV双重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2)二级负荷的外部电源宜由35kV、20kV或10kV双回路供电;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35kV、20kV或10kV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出处
《智能建筑电气技术》
2021年第6期I0007-I0007,共1页
Electrical Technology of Intelligent Build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