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药品(含疫苗,下同)监管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西省药品(疫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3期116-11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