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强化债权人自治,优化破产程序中的权利配置已成为国际破产法改革的重要趋势,而债权人委员会是债权人自治的直接体现。在我国"强法院、弱债权人"的权利配置模式下,现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囿于设计粗陋、职权限缩等诸多症结,导致运行质效与理想图景相去甚远。为此,建议撷取集体清偿原则、集体行动理论之核心要义以完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明确设立模式、强化身份代表、优化职权体系,并引导法院向"居中审查者"与"最终裁判者"身份回归。
出处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43-150,共8页
Jiang-huai Tribune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系统性金融风险动态平衡防控机制研究”(19FXB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