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司法中的生态修复责任种类主要有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矿山修复。刑事领域的生态修复责任兼具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属性,在刑罚体系中具有非刑罚处罚方式、酌定量刑情节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三种定位。应通过明确生态修复责任的刑事法依据、扩大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明确生态修复措施适用的顺序性、扩大案件范围等途径规范生态修复责任的适用。
出处
《新东方》
2021年第4期43-48,共6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海南省生态文明保障的刑事司法效能及其优化研究”(项目编号:HNSK(YB)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