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原水利部的排污口设置管理等职责由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随后,生态环境部牵头开展了渤海、长江、黄河等重要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相关立法提供了数据基础。本文通过梳理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从立法、执法、守法三个层面分析现存问题,并提出在立法层面,从主体、事项、罚则方面修订法律;在执法层面,健全排污口检查工作机制;在守法层面,指导排污口设置,建档立牌的对策建议。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1年第24期22-24,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体系与发展战略”独立课题(2018ZX07701001)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1440260000002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