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记者郁红)近日,内蒙古政府网站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不再审批焦炭(兰炭)、电石、聚氯乙烯(PVC)、合成氨(尿素)、甲醇、乙二醇、烧碱等新增产能项目。全区焦炭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左右,电石产能控制在1400万吨左右,PVC产能控制在500万吨左右。支持煤化工企业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项目。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21年第12期68-68,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