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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较多家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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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魏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与妻子齐女士离婚。齐女士同意离婚,但表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负担了较多的家庭劳务,要求魏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2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由魏先生支付齐女士经济补偿款5万元。
作者 朱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21年第11期26-27,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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