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无产阶级专政伟大实践的巴黎公社,并不像许多西方学者所指责的那样是一种"独裁"体制;相反,公社在各个方面都彰显出属于劳动人民的真实自由,它是一套落实了自由原则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本质层面,公社是国家向社会的复归,一切源于社会机体的公共资源都反哺社会,以促进劳动人民的自由发展。在制度设计层面,公社委员会是一套真实的人民民主制度,它保障了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切实防止国家再次异化为社会压迫的主体。在历史走向层面,公社是正在消亡的国家,它在扬弃自身的过程中不断弱化暴力职能、扩大民主范围,最终指向了一种更具普遍性的、无国家的自由制度。巴黎公社的自由原则在150年后的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为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多方面的启示。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4-10,共7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法哲学与现代西方法学主要流派比较研究”(项目批准号:21KDC0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