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纪录片学者尼科尔斯的模式分类体系中,述行模式(performative mode)由于吸纳了实验影像、动画片等非纪实主义创作方式,在我国学界存在较大争议,甚至合法性也被质疑。结合文献研究和文本分析的方法,尼氏述行模式的观念可从主观、情感和想象三个维度构成的框架来进行整体性认识和把握,其艺术化、实验性表现手法亦与此密切相关。纪录片美学形态的演进、实践层面反映"精神世界"的需要以及尼科尔斯对索引性纽带和社会主体性的主张,为此类纪录片奠定了合法性基础。但尼氏述行模式也存在较为芜杂之弊,其模式分类学说仍需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16-120,125,共6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