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9月24日,孟晚舟女士与美国司法部签署“暂缓起诉协议”(简称DPA)后回到祖国的怀抱,这是继中兴事件后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又一次遭遇了合规风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可以说,如何促进我国企业的合规建设迫在眉睫。在引进欧美国家合规制度的过程中,如何提高企业合规制度与我国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条文的兼容性、匹配度,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讨论激烈。本刊第24期、第29期曾就企业合规制度组织两次讨论,社会反响热烈。本期再次针对企业合规制度,选取陈瑞华、高景峰、孙国祥、李勇、李本灿等五位专家学者近期的著述,对企业合规制度的争议焦点进行梳理。欢迎不同专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专家学者继续踊跃参与讨论,为完善我国企业合规制度建言献策。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1年第40期32-39,共8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