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征信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发布并于2013年3月15日实施,对于规范征信业、保护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信业有序健康发展,推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缺少相关实施细则、征信市场行业变化快、征信监管人员不足、监管手段匮乏等因素,导致接入机构征信违规、征信市场乱象等问题仍在发生。为此,就如何加强接入机构贯彻落实该条例的指导做了深入思考和探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一些对策思路,旨在为基层央行在今后的征信业监督管理中,能推动地区征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保护单位、个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出处
《北方金融》
2021年第11期91-93,共3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