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在国际投资协定中纳入和整合劳工标准等非投资利益,是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投资协定与劳工标准的适当衔接,有助于平衡投资利益与劳工利益,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有国际投资协定中与劳工标准挂钩的条款仍存在结构性缺陷:在实体规则方面,主要侧重对东道国减损劳工标准行为的规制,忽视了对东道国劳工政策空间的保障;在履行机制方面,投资者可通过投资仲裁机制挑战东道国劳工政策,而与劳工政策休戚相关的劳动者却缺乏相应的程序权利。因此,有必要对投资协定与劳工标准的衔接路径进行系统性调整。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理应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为解决投资保护与劳工保护的失衡问题贡献中国方案。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02-110,共9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裁判偏好及中国对策研究”(17CFX04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参与制定国际劳工标准新规则研究”(19ZDA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