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一门学科知识系统的建构与学科建制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知识就有什么样的学科,反过来,有什么样的学科也就有什么样的知识。笔者认为,艺术理论学科也是如此,其知识系统的建构和学科建制互为因果。艺术理论的学科建制,涉及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方面涉及"知识分类",另一方面涉及"知识规训"。在知识分类意义上,艺术理论解决的是艺术学科最基础的问题,比如学科界限、知识属性、阐释方式等,其功能在于构造艺术研究中的术语、概念、命题,从而建构符合艺术本性、具有普遍有效性的知识系统,对艺术实践予以解释。在知识规训层面上,艺术理论受特定知识生产体制的制约,包括国家层面对于设立艺术理论学科的态度、学科内部规训制度的养成、学科研究支撑体系的制度化等。当然,也必须认识到,在规训艺术理论知识生产的同时,规训制度本身也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出处
《民族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0-138,共9页
National Art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艺术学理论研究的知识依据问题”(17YJA76003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武汉大学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专项课题”(2019HY003)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