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意义”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中心思想”,这是作者在作品中反映生活现象时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在我国古代文论中也把“中心思想”称“意”“旨”“义”或“理”,在文学理论中则称为“主题”或“主题思想”。它对课文的重要意义是首位的,也是我们必须努力让学生去理解和把握的。然而,就学习机理而言,不能让学生只到此为止。应当在从认识课文“意义”的基础上,联系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辨进阶,有更多的阅读体验。这便是“意义剩余”。之所以强调“剩余”,就在于它是在充分了解“意义”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个体化感悟。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
2021年第39期12-14,共3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