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是最为典型的中性税种,现行增值税制存在的问题,大多与偏离税收中性有关,因此需要重视并发挥税收中性的逆向调节效应。传统税收中性理论侧重于全局性与综合性,需要限定其适用范围,并作出新的解释才能更好地指引当前增值税改革。本文认为,税收中性原则主要应当贯彻于增值税改革,且在不同场域的范畴延展,分别形成财政支出中性、市场竞争中性及国际税收中性,由此,基于税收中性的增值税改革进路需要围绕降低并简并税率、畅通抵扣链条、完善税收优惠、健全退税制度等进行。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9期68-77,92,共11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