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已形成以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为主,非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立法齐头并进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但是随着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更加复杂化,暴露出我国国家安全立法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国家安全存在立法空白区,法律效力层级有冲突,法条多为原则性规定而缺乏具体制度构建等漏洞对维护国家安全会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应当立足我国实际,理顺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内部法律之间的位阶,既要避免影响专门领域法律的独立性,也要增强体系内部协调性。填补国家安全立法的盲区,优化《国家安全法》的体系架构,关注非传统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及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6-143,共8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