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作为“全过程民主”的生动实践,极大提升了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参与性,也体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巨大优势促进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全国范围内的普遍设立。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也不断推进赋能提效和强化溢出效应,具体工作已经从最初的参与法律法规意见征询工作,逐步拓展至监督执法、促进守法、普法宣传、基层民主实践等板块。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推进赋能提效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提升参与立法征询工作主责主业方面的质效,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出处
《人大研究》
2021年第9期50-55,共6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